房屋建筑遭灾后,尤其是火灾事故后,因为建筑装饰材料的特性转变和构造部件自身的损害,造成建筑构造承载能力减少,因而必须对建筑的损害状况、抗震等级水平等开展评定。
一、灾后重建检验评定步骤
灾后重建房屋检测鉴定步骤
1)制订当场检验计划方案;
2)灾后重建当场情况基本调研;
3)火灾事故调研及工程图纸核查;
4)损害状况及材质特性检验;
5)评定鉴定结果与提议。
二、灾后重建当场检验內容
2.1火灾事故状况调研
关键对于火灾事故的溫度、功效時间及其功效范畴等状况开展调研分析。
依据火灾事故现场易燃物着火点、溶点、形变、烫伤状况等,分辨火灾事故的溫度;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研究报告,当场房屋建筑损害状况及特点,分辨火灾事故的功效時间及功效范畴。
2.2损害状况与原材料特性检验
01观察检验工程建筑损害状况
根据立即观查构造表层样子和多少外形尺寸的转变,基本鉴定工程建筑的损害状况,例如墙面的裂缝宽度、长短、深层,梁的变动等;还可以依靠缝隙检测仪和米尺等测量仪器。
02混凝土的强度评定
常见的方式有【回弹力法】、【钻芯法】、【超音波法】及其【敲打法】等。
有关个方式,在以前的内容中早已详解,在这里也不作解读。
敲打法是非常简单好用的方式,用锤头敲打混泥土表层,观查表层留有的印痕及房屋建筑边沿掉下来的水平开展抗压强度评定。
03建筑钢筋损害及抗压强度评定
从具备象征性的损伤预制构件中截掉露出受火功效的建筑钢筋开展物理性能实验,明确刚筋的極限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和拉伸强度。
2.3歪斜与地基沉降检测
选用水平仪、经纬仪开展不均衡地基沉降及歪斜测量,分辨房子形变状况。
(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五)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建设、施工等单位在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距离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二)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内的房屋;
(三)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工程施工距离施工边缘2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四)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其他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