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安全鉴定的类别
1、房屋可靠性鉴定对结构建筑质量方面有怀疑的鉴定;建筑物达到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增加房屋使用荷载或改变结构布置的鉴定;建筑物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建筑物出现结构性损伤的鉴定;
2、灾后房屋损伤程度鉴定火灾后结构损伤程度、残余承载力及结构可靠性的鉴定;水灾后砌体结构房屋损伤程度鉴定。
3、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施工前的保全鉴定;施工中及施工后的损坏原因、程度及安全鉴定。
4、房屋损害纠纷鉴定;
5、危险房屋鉴定;
6、生产经营场所房屋安全鉴定;
7、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8、建筑物建造年代鉴定。
二、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的必要性
全国各地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不断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我国许多城市尚未建立起相应的组织机构,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机构,但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短缺,相关的配套设备落后,使检测鉴定中心形同虚设。
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机构的人员有限且技术水平较低、检测仪器设备短缺或年久失修、检测鉴定手段单一,不能和飞速发展的建筑技术相匹配。而我国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项目收费标准低,机构不能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和购进高精密度仪器,自我生存困难,没有引起地方的高度重视。
虽然我国在房屋质量与安全检测鉴定、管理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技术标准,但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形同虚设,没有引起地方的重视。因此,加强对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已成为一个迫切且现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