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网络 作者:酋顺房屋鉴定所 时间:2021-03-19 10:26:13 点击:38
户外广告设施是指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场地(以下统称阵地)设置的霓虹灯、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实物造型以及其他形式的向户外空间发布广告的设施。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户外广告设施牢固、安全,宜可投相应保险作为安全管理的补充。
新设或改建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建成后,设置人应当进行竣工安全检测(竣工安全检测报告中应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信息及负责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在每年6月1日前,按照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年度安全检测,并向生态处提交安全检测报告;对安全检测不合格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立即整修。
设计单位应当明确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使用年限。户外广告设施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设置人应当予以更新。
生态处、城管执法部门、各镇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