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规定的后续使用年限为什么至少需要30年?
抗震设计的目标: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三水准!
抗震鉴定与加固的目标: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现有建筑,具有与现有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相同的设防目标;后续使用年限少于50年的现有建筑,在遭遇同样的地震影响时,其损坏程度略大于按后续使用年限50年鉴定的建筑。(“鉴定标准”第1.0.1条)
如果《建筑抗震鉴定标准》规定的后续使用年限很短,临时建筑(5年)甚至可以不进行抗震设计,那么,其在中震、大震下的抗震性能将无法保证。
所以,《建筑抗震鉴定标准》规定的后续使用年限至少需要30年!其概念,很大程度上是从抗震设计上来说的,和既有建筑的“后续使用年限”有所不同。
2、减轻屋面荷载,有时候排架柱计算反而不满足,如何处理?
这个问题是存在的。
我们曾经有个工程,成都,50年代建筑,发现屋架存在问题。
当时的处理对策:
仔细验算屋架的承载能力;屋盖钢筋混凝土大型屋面板改成轻型板(木屋面);拉杆换成槽钢,压杆裂缝灌浆;观察使用。可是验算排架柱(大偏心受压柱)不满足要求,当时通过讨论没有加固。
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也没有什么问题。
3、单层砖柱厂房和单层空旷房屋的抗震鉴定为什么要从严?
主要原因:这两类结构的抗震性能不好。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尽量慢慢淘汰。抗震鉴定从严。
4、为什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中没有钢结构厂房(含门式刚架)的抗震鉴定要求?
想编,来不及。
总体来说,抗震性能不错。汶川地震中,我们航空工厂的很多钢结构厂房、门式刚架厂房都是作为避难场所来用。
5、单层厂房加固设计为什么一定要进行现场调研?
鉴定单位的现场工作不能代替加固设计师的现场调研。
增加感性认识:目前鉴定加固行业似乎不是很正常;有种种想法:不想加固、想过度加固等等。
加固图纸说明:要普查!如:大型屋面板的支承长度,是否三点焊等。鉴定单位一般只是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