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响应市民群众呼声、优化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行政审批的相关程序,推进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技术审批的通知》(沪建房修联【2016】833号),对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涉及的计划立项、规划审批、房屋安全性论证、施工许可、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监管)、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了简化和优化,将原涉及46个审批备案报送内容,现简化为11个审批环节,并明确了相关申报材料和审批时限。
近期,即将启动的普陀区加装电梯项目将率先按照通知的要求开展实施,其它后续加装电梯项目也将全部按照新的审批流程开展,市住建委、市规土局、市技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指导协调、积极跨前服务,通过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引导业主发挥主体责任,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推进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